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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陕建发[2007]181号)发布时间:2021-02-06

关于发布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

陕建发[2007]181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厅决定从2007年第三季度起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以下简称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每季度发布一次,具体工作由省造价总站负责。

    一、发布人工成本信息的意义

    人工成本信息是指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与建筑工种人工工资,是经综合后贴近发布地区市场实际的信息价格。开展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工作,是引导建筑企业理性报价,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是建筑劳务合同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理支付劳动报酬的指导标准,也是有关部门调解、处理建筑劳动工资纠纷的重要依据;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评审人工费成本,确定人工费合理区间的重要指标;是实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合理确定社会平均价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人工成本信息的应用

    现行的综合人工单价和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用于建设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最高限价)的计价依据,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新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则既可用于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并作为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的指导标准,又可作为招投标中投标报价的参考及评标时确定人工费合理范围的重要指标,同时还可作为有关部门处理、调解建筑劳务工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三、有关说明

     1、西安地区人工成本信息由省造价总站负责发布,其他各市(区)人工成本信息应与西安市人工成本信息相协调,由各市(区)自主发布,并同时在陕西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布。

     2、我省现行综合人工单价及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偏低,省建设厅将于近期调整。

     3、欢迎各建设项目发承包双方及工程造价中介、监理企业关注并积极参与人工成本信息的调研测算工作。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收集的人工成本信息请报送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造价管理科。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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